当楼盘烂尾、交付遥遥无期,购房者往往在“继续还贷”与“退房止损”之间进退维谷。“即便赢了官司,短时间内也拿不到房子和钱,还有必要起诉吗?”像李粒(化名)这样担心“钱房两空”而犹豫是否通过诉讼“脱身”的烂尾楼购房者不在少数。
近日,江苏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一起判决,为这类两难困境提供了关键参照。案例显示,开发商逾期未交房,不但需返还购房者首付款和已偿还的贷款、利息,后续剩余贷款本息也由开发商承担。
该判决迅速在社交平台引发热议。相较过去不少购房者在楼盘烂尾后不但拿不到违约赔偿,甚至因“停贷断供”反遭银行起诉,此案明确由开发商承担首付及贷款责任,被不少法律界人士认为是贯彻了“谁违约谁担责”的原则。
“该案例具有典型性,对于保护购房者权益、防范房企转嫁风险等都具有启发意义。”上海易居房地产探讨院副院长严跃进向中国新闻周刊解析称,其突破点在于,打破了以往购房者退房后仍需承担贷款偿还责任的惯例,也防止了购房者既未取得房屋又需承担贷款偿还责任的不公平现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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